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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A006-2016- - 主题分类:国家法律法规
发布机构: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10-09
名  称:国家旅游局规章——关于废止<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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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规章——关于废止<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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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97日国家旅游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旅游局局长 李金早

2016927

关于废止《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激发市场活力,贯彻实施旅游法,推进导游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的要求,国家旅游局决定废止20011227日国家旅游局令第15号公布、200563日国家旅游局令第21号修正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导游岗前培训考核制度、计分管理制度、年审管理制度和导游人员资格证3年有效制度等停止实施,国家旅游局将根据导游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推进,逐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加强监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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